索引号 | K14932066/2023-0001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人防办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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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精神,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动办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警报信号种类具体如下: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10∶20-10∶2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30-10∶3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40-10∶4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 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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