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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

时间:2024-05-06 16:16:4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字号:[ ]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警报试鸣与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动办定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组织全市防灾警报试鸣。时间及警报信号种类具体如下:

1.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2.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信号(连续鸣4分钟)。

防灾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



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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