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7/2023-00053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国动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国动办、功能区人防主管部门:
根据全省人防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培训暨推进会会议精神,《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第20项(事项代码:330280043000)“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不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要求的行政处罚”仍由人防主管部门执行。请各单位严格依法履职。
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